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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 为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减少投资者对公司业绩的猜测及非理性炒作,深交所于1月4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无论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3.1条所述应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均应在2012年1月31日前披露2011年度业绩预告。“这一措施将至少较以前提前一个月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给投资者。”深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