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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FII试点办法细则出台 两基金公司产品箭在弦上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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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1日,南方和汇添富成为首批正式拿到RQFII产品批文的基金公司。

  昨日(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下发通知,就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基金公司正式推出RQFII的脚步将进一步加快。

  最新的通知规定,试点机构应当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选择一家同时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和境外机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试点机构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试点机构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知规定,试点机构可以在托管及结算代理银行开立三类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和股票市场交易的资金结算。三类专用存款账户之间可以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此外,通知再次强调,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能将募集规模超过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基金公司根据上述要求,也都推出债券类的RQFII产品。随着RQFII产品不断加快的脚步,基金公司的产品线也越来越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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