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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要求赔百万 医院只肯给7万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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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活婴被医院当死婴丢弃”事件有新进展。男婴父母向罗村医院索赔100万元,而医院只同意赔偿7万元。昨日,男婴父母及亲属又在罗村医院讨说法。

  昨天上午10点左右,男婴的父母王海章、刘冬梅等亲属在罗村医院门诊部的门口,拉起一条写有“还我一个健康的孩子”横幅,并自带电脑在门诊大厅内反复播放婴儿被丢弃厕所后又被捡回的视频。

  王海章告诉记者,目前其夫妇还很少看到婴儿,十分担心婴儿的健康情况。他认为,严重医疗事故已经给婴儿和其夫妇造成极大伤害,于是向罗村医院提出了100万的赔偿要求。

  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和谐医患关系调解委员会介入协商调解。据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标准是5万元,同时考虑到婴儿父母的误工费及孩子的奶粉费用,再给2万元,合计7万元。同时,为了保障孩子将来的健康问题,调解委给出了方案。一是孩子出院后两年以内,不因外力受伤而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罗村医院承担;二是两年以后如果孩子还有什么问题,通过医疗鉴定属于医院责任的,继续由罗村医院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罗村医院同意此方案。

  记者从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获悉,目前婴儿各项健康指标都很正常,达到出院条件,家长随时可办理出院手续。由于婴儿家长与南海罗村医院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才致使婴儿仍然住在妇幼保健院。

  对此,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平表示,家属提出索赔要求是正当的,但是拉横幅的做法是“不恰当的”。他建议,婴儿家属若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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