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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协:预定年夜饭定金不能超过总消费额的五分之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2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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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春1月5日电(记者 刘毅非)吉林省消费者协会5日发布消费警示称,预定年夜饭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交定金一定不能超过消费额的20%。

  吉林省消协研究员宗守运说,每年春节后,各级消费者协会都会接到大量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反映他们在年夜饭消费中出现了纠纷,影响了过年的心情。他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预订年夜饭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用餐时间、菜品种类及质量要求等。违约条款一定要对等,如果是示范合同文本,消费者如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合同外签订补充条款。严防经营者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是用餐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要心存侥幸,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封存好可疑食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诉举报。用餐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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