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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证券日报称,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挂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处罚对象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港公司”和时任新港公司负责证券投资部门的负责人、南京辽通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通电脑)执行监事任红,另一份处罚对象为岳远斌。
岳远斌,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企业融资总部从事项目开发运作工作,为企业融资总部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到华鑫证券工作,因内幕交易“三爱富”遭证监会处罚。
证监会称,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证券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身份,内幕交易行为的交易量与交易盈亏情况,配合调查情况等情节,认为应当对岳远斌给予适度从重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岳远斌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决定认定岳远斌为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