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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消息:今后10年,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已经确定,它预示着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二五”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为目标,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林业资源、生态环境与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时期,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将强化良种繁育,发展乡土树种,积极引进适宜的能源植物,通过定向培育、定向利用,着力发展以固体成型燃料、生物柴油、生物质发电和燃料乙醇为代表的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增加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提高林业在国家调整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影响力和贡献率,提升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
据悉,今后十年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建设能源林962.63万公顷,林业剩余物能源化利用率达15%以上。林业生物质能源替代700万吨标煤的石化能源,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达1.52%,其中,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90%,生物柴油贡献率为10%。到2020年,能源林建设达到1899.03万公顷,林业生物质能源可替代2025万吨标煤的石化能源,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达2%,其中,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为70%,生物柴油贡献率为25%,燃料乙醇贡献率为5%。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坚持5项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的原则。发展生物质能源,要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可开发利用的林业生物质原料及能源结构状况,规划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林业生物质能种类,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发展生物质能源,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灌木林、薪炭林、林业剩余物、木本油料林和含淀粉类林业资源,提高林地质量和林地的产出率,新造能源林要和现有的林业工程紧密结合,推进国土绿化及边际性土地的利用,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三是坚持山区、基层优先发展的原则。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通过合理安排开发规模,优先满足林区和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四是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要坚持生态优先。根据现有林业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能源林建设,实现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质能源产业协调发展。五是坚持示范带动、多方共赢的原则。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要在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主导,以示范带动为模式,以政策激励为推动的框架下,实现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发展、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来源: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