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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原董事局主席陈晓与国美电器之间的口水战在熄火达半年多后,2012年1月5日又在北京二中院燃起。当日,国美电器作为原告与陈晓对簿公堂,庭审历经约两个半小时后,北京市二中院宣布案件延长一周再审以便双方收集证据。
2011年5月10日国内一家财经媒体发表《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报道。文章大量引述陈晓离职后对国美电器的评论,如“他本人将尽快抛售国美股票”,以及对国美经营模式的看法等。
文章发表后,国美电器发布公告,不认同文章中所列陈晓的观点,并表示将采取适当手段保护公司权益。随后,国美电器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此次国美电器与陈晓对簿公堂,更牵出了当初国美电器与陈晓签订协议之时,曾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的“保密费”。如今,国美电器索要这1000万元“封口费”。
在北京市二中院受理国美电器起诉陈晓违约3个月之后,业界曾揣测,国美电器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让陈晓“闭口”,而陈晓此后也没有发表针对国美电器的负面言论,因而双方有可能已和解。对此,国美电器执行董事邹晓春表示只是按照法律程序走,并无其他原因。(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