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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石油(601857.SH)及中国石化(600028.SH)多次呼吁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下称“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之后,昨天晚间两家公司对外公告称,国家正式宣布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该特别收益金进行上调。原先的起征点从40美元上扬到了55美元。预计新政策的实施,两大公司将直接减少392亿元的特别收益金缴纳额。
两公司昨夜的公告称,2012年1月5日收到了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依照通知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到55美元。
记者对新旧两种方案进行对比后发现,五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和按月计算、季度缴纳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征收比率分别是20%、25%和30%、35%、40%,但每个级别的原油价格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原方案中,原油价格的五档分别是40到45美元/桶、45到50美元/桶、50到55美元/桶、55到60美元/桶及60美元/桶以上。
而新方案中,从55美元/桶起步,前四档也是每5美元为一档,但最后一档变为了75美元/桶以上。
多位券商分析师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调整,将会帮助两大石油公司减负,但如果从中国石油这一家公司来看,其总体税负依然存在,因为特别收益金实际上的作用在于,大部分对冲了去年出台的资源税新政策。
中石油集团近日刚宣布,其2011年的原油产量为7.1亿桶左右。而在目前国际原油价格100美元/桶的基础上来看,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后,假设中国石油2012年全年的原油产量维持2011年水平,那么该企业将因为新政策而减少42.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68.38亿元)的特别收益金缴纳额。
去年9月,国家规定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的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而按照此前中国石油高层的说法,由于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开,公司的实际资源税成本增加了290亿元人民币左右。“那么,以资源税新增290亿元这一数据为基准,特别收益金新政出台后,中石油可能还要多缴纳21.62亿元,但已覆盖了大部分因为资源税从价计征所产生的成本。”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告诉本报记者。
中国石化2010年产出原油约为3.29亿桶,因而公司会因为新政策一次性少缴纳特别收益金19.7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4.39亿元)。两家公司实际会因为此次调高特别收益金而减少392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