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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发布公告显示,2010年全国地方债违规达5308亿,整改2592亿。
在4地试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地方债违规资金达数千亿为地方债的发展提了个醒,不仅要以赋予地方政府发债自主权来保证地方债的发行,更要完善监督与问责机制方能保障地方债的规范与合理使用。
2010年全国地方债违规达5308亿 整改2592亿
中国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对于审计查出的该年度涉违规资金数千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各级政府已着力整改。
去年8月,国务院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问题。按照部署,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审计公告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13个省级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还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违规问题。
一是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
二是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三是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四是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五是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