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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公布的“十二五”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将在各经营业态推行无理由退货,以完善售后服务。
同时,对目前各部门聘请的社会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等加以整合,组成统一的兼职市场秩序协管员队伍,辅助市场监管。
市场秩序协管员的基本职责是提供食品安全信息、不合格商品信息、价格违法信息、以及制假黑窝点、黑诊所、黑药店、黑网吧等的线索,不直接参与执法。
协管员队伍属于非编制机构,每年聘请一次,受聘人员为兼职,由财政预算拨款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根据工作状况辅以奖励机制。
“无理由退货”有前提
北京当代商城等一些大型商场早在多年前就启动了“无因”退货,当有退换货商品纠纷时,消费者可以不必直接和专柜联系,由商场先行履行退货责任,先行支付退货款。今年6月,石景山的49家商场、超市、市场也承诺对500元内商品不满意,一个月内可享受无障碍退换货。
但“无理由退货”并非真的是“无理由”。据记者观察,目前退货的限制因素还是不少,最主要的一个退货前提是“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至于“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标准是什么,各商家规矩不同。
比如服装,如果顾客对商品不满意,而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时,消费者需要在小票规定日期内,携带购买小票将商品带回商场,而商场首先会要求保证衣服上标签的完好,经检查确认能进行二次销售后,才可进行退货处理。而在一些服装市场,想要无条件退货更是有难度。
另外,出于安全、卫生等方面考虑,大多数商家都将黄金珠宝、内衣、食品等几类产品排除在“无理由退货”之外。除非质量问题,这些商品都不享受退货待遇。
(记者 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