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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成立 身兼八大职责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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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简称“投保局”)已在2011年底正式成立,目前已经开展工作。作为证监会内设机构,投保局负责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投保局建立之初,起步阶段需要系统梳理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通过强化投资者保护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证券期货系统内、外的资源,推进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表示。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源泉和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截至2011年末,我国境内股市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市场;股市投资者规模数量全球最大,股票市场开户数约1.65亿户,其中机构投资者约70万户,个人投资者约1.64亿户,占99.6%。

  “总体看,我国仍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题的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专业知识欠缺、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信息获取和专业能力上有天然劣势,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上述负责人表示。

  他同时表示,在我国,由于个人投资者占比99%以上、识别和承担风险能力不强,更加迫切需要加强其权利保护。“借鉴境外市场的经验,针对我国资本市场规模、特征和投资者特点以及投资者保护工作现实需要,投保局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工作宗旨、职责定位和框架设计。”

  据悉,投保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八方面:拟定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政策法规;负责对证券期货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对投资者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协调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研究投资者投诉受理制度,推动完善处理流程和运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办理投资者咨询服务事宜;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受侵害权益依法救济的制度;按规定监督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和参与监管机头间投资者保护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上述负责人介绍,近期,投保局将深入调研,掌握情况。“要了解掌握投资者在想什么、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对投资者心理、行为进行深入、持续的调查和研究,建立畅通的机制和渠道,及时、准确地掌握投资者特点、动态,同时,要结合市场发展变化情况,研究投保工作规律。要贴近大众、贴近市场,注重效果,提高投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抓紧研究制定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各方参与者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角色和作用,逐步建立起有层次、有重点、有合作、有分工的投保工作体系,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形成合力,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要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在投资者教育产品的针对性、可读性方面多下功夫,使投资者教育工作继续深入、有效开展。

  同时,要尽快建立及时、通畅、有效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信息监测平台和发布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加强对投资者情况的收集和分析,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此外,还将研究推动信息披露更加易得、易懂、易用,加强对各类产品的风险揭示和归类;研究推进落实与多层次市场各类产品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投资者审慎评估、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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