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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市场对于新股有着特殊的偏爱,新上市股票往往估值高、受追捧。存在于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的新股高定价或“新股热”是不正常现象,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多管齐下,推动解决——
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
A股市场对于新股有着特殊的偏爱,新上市的股票往往估值高、受追捧。
与国际成熟市场不同,A股市场散户网上申购新股十分踊跃,这可以从网上申购中签率看出来,2010年和2011年网上新股申购中签率分别为0.88%和2.27%。2011年的282个新上市公司当中,中签率超过5%的只有26个公司。
“新股热”带来的首先在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远远超出预期,导致了市场有效配置资金的功能受质疑,市场的定价功能出现扭曲。与此同时,“新股热”对上市公司粉饰业绩还会有激励作用。
从国际经验来看,新的上市公司都有粉饰业绩的倾向,因此新的上市公司定价时候,比较理性的投资者往往会要求有价格折扣而不是给出溢价。投资者如果给新公司支付更高的溢价,那么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冲动就会更强。
对于“新股热”的原因,从市场参与者角度看,缺少以长期持有为目标的机构投资者是原因之一,市场参与者对新股或者对股票价格的判断能力也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从市场规则上看,原因在于发行承销方面的规定过多,比如对于网上网下的发行比例和询价都有规定,而这些原本应该是承销商的权利。
存在于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的新股高定价或“新股热”是不正常现象,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多管齐下,推动解决。
抑制“新股热”应该从新股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上入手,这包括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要研究运用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在股票定价、承销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管制,增强承销责任约束。
由于新股风险的加剧,应研究修改有关办法,考虑取消新股网下认购的比例上限限制,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以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责任和价格敏感性。这是国际上的惯例,可以加强议价和抑制过高价格的力量。
作为市场参与者,对于新股的风险也应该有所警惕,市场参与各方要充分认识新股的高风险性。与已上市公司相比,新股透明度较低,风险更大。有关方面要郑重提示新股购买者,认购新股要考虑有没有与风险相对应的价格折扣。成熟市场一般的惯例是,在可比企业股价的基础上要求折扣,而不是相反去支付更高价格。这个行为可以直接约束新股在一二级市场的高定价。这方面询价机构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对于发行监管机构来说,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要与时俱进,研究取消现行制度中涉及公司价值实质性判断的内容,比如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等,避免造成误导。要进一步完善规则,推动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刘 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