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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老板被传"跑路" 银行起诉提前收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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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二中院获悉,一起温州老板资金链紧张被银行起诉还款的案件到达该院后,经悉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成功当庭调解,既使企业没有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停止经营,也让银行的债权得到保障,达到双赢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5月19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与上海知名眼镜连锁门店“美式眼镜”的商标持有人上海希文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按季结息,到期归还本金。合同约定,如果借款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银行认为可能影响借款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银行就可以行使包括提前收回贷款本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的权利。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后杭州银行按约向希文商贸足额发放了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2011年9月下旬,有关浙江信泰实际控制人温州老板胡福林“跑路”、企业遭债权人围堵面临倒闭等新闻在媒体上大量涌现,显示浙江信泰资信状况出现严重危机,杭州银行依据借款合同中上述违约条款规定,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法院在第一次向被告送达传票后被退回,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如果被告仍然不应诉,还可以缺席判决被告败诉。但是承办法官王承晔并未简单采用公告送达方法,而是审慎考量,考虑到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悸未消、国内个别地区出现中小企业因涉及巨额民间借贷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的背景下,贸然对浙江信泰这样一家原先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缺席判决,将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有可能在资金紧缺情况下加剧不稳定因素。于是王法官决定奔赴温州当地再进行一次送达,尝试查找化解纠纷的线索。通过不辞劳苦的悉心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法官终于找到了温州老板胡福林本人,一方面成功送达法院诉讼材料,另一方面借助向其了解案情的机会,积极寻求妥处纠纷的最佳方案。王法官发现胡福林对案件所涉债务全部认可,且了解到信泰集团自身已经开展应急自救,并已得到温州市瓯海区政府的协助。王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对胡福林展开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工作,胡福林表示了愿意用公司在上海的房产向银行进行抵押,要求银行不要提前收贷的意愿。

  返沪之后,王法官毫不放松,马不停蹄地开始做杭州银行的调解工作。了解到杭州银行已就信泰集团所属位于华山路的5处办公用房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之后,王法官向杭州银行释明,鉴于目前信泰集团已恢复生产经营、可以送达并且认可债务的情况,杭州银行起诉要求提前收贷的事实依据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为了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可将浙江信泰的5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加上之前借款合同约定的保证担保共同为涉案款项的归还提供担保,借款合同仍然继续履行。杭州银行对此表示认同,也愿意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之后,王法官又积极联系房地产交易中心,取得理解和支持,顺利办妥房产抵押手续。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大量的协调工作之后,在法庭上双方均作出让步,顺利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 (记者周强 吴玲 范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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