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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网站首页最显目位置的这句话,传递着监管部门对于投资者保护的态度——把加强投资者保护作为监管工作的核心目标。
目前,证券监管系统正在开展“三个如何”大讨论,其中包括“如何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说明加强投资者保护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随着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设立,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工作,将迈出实质性步伐。分析人士认为,完善投资者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构建起事前预判、事中评价、事后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制度。
我国市场投资者结构决定了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例如,在我国股市投资者中,散户居多,且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他们在投资技能、信息获取及权益自我保护方面,存在天然劣势。截至2011年末,我国股市投资者规模全球最大,股票市场开户数约1.65亿户。其中,机构投资者约70万户,个人投资者约1.64亿户,占99.6%。在众多投资者中,中小投资者占比高,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风险承受能力比较薄弱。
其实,成熟资本市场非常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反思与改革中,发达国家进一步认识到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完善法律法规、改革机构设置、投入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特别重视和倾斜。2009年,美国批准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推出英国投资者保护计划。
加强投资者保护成为国际趋势,这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很好的启发与借鉴。同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投资者保护工作存在起步较晚、重视不足、机制欠缺、力量分散、缺乏统筹、投入不够等问题,与市场整体快速发展不相匹配。
如果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将直接侵蚀投资者参与市场信心,动摇市场赖以生存的根基。提振市场信心,重要一环就是加强投资者保护。
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首先要强化投资者保护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证券期货系统内外资源。在这方面,投资者保护局可充分发挥总牵头人、总协调人作用,制订相关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有层次、有重点、有合作、有分工的工作体系,形成合力,避免投资者保护工作形式化、分散化。
其次,要立足国情市情,了解掌握投资者在想什么,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对投资者心理、行为进行深入、持续的调查研究,研究投资者保护工作规律,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应研究推动信息披露更加“易得、易懂、易用”,加强对各类产品的风险揭示和归类。研究推进落实与多层次市场各类产品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金融机构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提供司法救济方面的帮助。
对投资者来说,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自己审慎评估,理性参与证券投资。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是保护投资者资金账户不缩水,而是要捍卫投资者在公平、公正、公开环境下投资资本市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