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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同时表示,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
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但由于符合标准的柴油供应不足,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
根据国家环保部昨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将分步实施机动车国IV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的要求。
国家环保部还表示,将加大汽车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汽车产品环保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督促石油企业加快供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