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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管理费成被告 称服务不好拒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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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水一小区物管把拒交管理费的业主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业主败诉需补交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记者辗转联系上被告业主,他坦诚确实拖欠物管费,但认为物管管理不善,所以当初拒交有道理。律师认为,业主行为不妥,可通过业委会起诉物管来维权。 

  案件:三业主拖欠管理费被告上法庭

  近日,三水海畔名苑前物管公司广星物业公司将3户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告上法庭。

  据称,这3户业主自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拖欠物业管理费、公用水电分摊费以及其他费用,其间广星物业公司多次以电话、上门、发通知单等形式通知拖欠物管费的业主缴交,但业主迟迟不交。

  法院于2011年12月9日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去年12月30日,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3户业主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广星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违约金及其他费用。3户费用分别为573.57元、2481.63元和3626.19元。

  业主:物业管理服务不好故当初拒交

  近日,记者联系上被告的业主陈先生,他承认确实没有交物管费。但他认为“物管管理服务不好”,陈先生表示,海畔名苑原物管广星公司的保安管理不到位,业主出入查验不严格,导致有小偷进入小区,好几个业主的摩托被偷,家中也被偷。

  陈先生还表示,小区此前多栋楼房瓷砖脱落,后来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才能修理,“物管公司为何不在瓷砖小面积脱落的时候维修,这样就不用在大面积瓷砖脱落时动用物业维修基金了?”

  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业主败诉,陈先生回应道,拖欠的物管费肯定是要交的,但具体怎么做,还要和专业人士沟通一下。

  物管:不能因为小问题就拒缴费

  同时,记者也联系了广星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小区至今有近30户业主没交物管费。公司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才将其中3户业主告上法庭。“不能因为一点小问题,就说管理不善,从而拒交物管费。”

  至于业主质疑小区偷盗怀疑保安未尽责。该负责人回应,小区确实曾发生偷盗事件,“车库下水道井盖被偷,当时一发现我们就马上报警处理,有人说是保安失职,或保安参与偷盗,这只是一种说法。公司绝对不会做这种事。职工不可能会偷。”

  律师说法:

  可通过业委会起诉物管

  究竟业主认为物管管理不善,能不能拒交管理费?对此,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认为,业主的行为明显是不当的,“业主认为物管公司管理不善,可以通过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以及通过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的服务违约。但业主维权不该用不适当的方式。”

  蔺存宝认为,目前物管和业主纠纷的根源,是业主忽视了自己成员权的权利,“现代社区,都是陌生人社会,购买了房子的业主每个人都有成员权,他们通过成立业主大会,委托执行机构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但现在很多业主都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忽视了自己选举物业公司的权利,就沿用房地产公司指定的物业公司,也不关心当时订立的物管合同有没有约定服务标准,违约的责任问题,等到出了问题,就用不适当的方式对抗,这是不妥的。 记者庞晓茗 潘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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