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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餐饮行业首个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沈阳签订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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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1月13日电(记者陈梦阳)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3日正式生效,这是沈阳市首个市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也是辽宁省餐饮行业首个市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此前一天,经沈阳市餐饮行业首届职工代表大会203名代表审议通过,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主席冯慧与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秘书长叶鹏分别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在这份集体合同上签字。

  沈阳市有2.1万户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近20万人,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参保人员少、职工收入水平低、节假日加班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等问题。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餐饮行业不仅是职工收入最低的行业之一,也是劳动关系矛盾相对突出的领域。

  去年8月,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步伐,在沈阳市总工会的积极推动和具体指导下,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正式启动了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对2000户餐饮企业、5000名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向企业代表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发出了协商要约,得到了同行业企业行政方的积极响应。4个月来,双方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就合同条款,特别是工种岗位的划分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涨幅的确定进行了数十次沟通、7次协商。

  这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共十九条四十一款,分地区、企业规模、工种岗位,明确了厨师、面点师、一线服务人员等7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规定,行业年度职工各岗位工资增幅不低于10%。此外,合同还对工资支付方式、节假日加班计酬办法、试用期工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沈阳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表示,沈阳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将全面落实这次签订的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保企业履约、职工满意,同时还将迅速启动区县级餐饮行业二次工资集体协商,沈阳市其他行业也将学习借鉴餐饮行业的经验做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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