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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获准发行200亿金融债券;同日,中信银行也发布公告,将发债500亿,其中包括200亿次级债及300亿金融债。
招商银行公告称,已收到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核准。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中信银行也公告宣布,将发行次级债券及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其中发行次级债券总额不超2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不少于5年期;发行金融债券总额不超3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不少于5年期。200亿次级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附属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而300亿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此外,中信银行500亿债券发行议案须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才可实行。中信银行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等。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有利于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和存贷比,尤其是对中小银行而言,更能有效够缓解吸收存款压力。“在存贷比考核严厉的境况下,上述规定能很好的缓解银行流动性紧张的问题,所以银行热情较高。”
据了解,去年10月24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根据通知内容,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时,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以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直至去年12月,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的金融债的获批意味着银行小融债发行的正式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