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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晨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首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共有49款车型将不征收车船税。
根据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在这份目录中记者看到,纯电动乘用车包括上海大众的天越牌(TANTUS)SVW7007BEV纯电动轿车、上海通用的赛欧牌(SAIL)SGM7000EV纯电动轿车等共计42款车型。燃料电池乘用车则有上汽集团的上海牌CSA7000FCEV燃料电池轿车等7款车型。首批目录中并未出现全进口车型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