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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2012年北京力争将在京稳定就业的150万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据介绍,《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后,外来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已经与北京市城镇职工看齐。今年,京城农民工医保制度将与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按照以前农民工参加北京市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只享受相应的住院和大病报销。制度并轨后,参保的农民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和北京市职工一样,也同样享受门诊报销政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北京市人保部门2012年预期目标,约有150万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北京本地以及外地农民工,都将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参保缴费,享受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方面,过去农民工与北京市的企业结束劳动关系或离开北京后,只能一次性领走个人账户上的钱,相当于储蓄性保险。《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后,农民工的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与北京市城镇职工一样,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金额取决于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的多少和缴纳年限的长短。
生育保险方面,今年1月1日起,与北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地城镇职工都可纳入北京市的生育保险范畴。此外,今年北京市还将出台相关政策,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地农民工的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张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