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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继2009年9月将480个品种的处方药纳入政府限价管理范围后,2月1日又有第二批442种药品将列入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药品有1.2万多种,而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只有3300多种,绝大部分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尽管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多次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但由于药品替代性强、信息不对称和药品加成政策及销售利益驱动等因素,市场上往往偏好使用价格相对较高的药品,群众尚难以充分享受到药价降价的好处。
为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广东将销量大的常见病处方药逐步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主要是对患者药费影响较大、省新农合药物目录内的常用处方药,包括抗生素、心血管和抗肿瘤药物等类别,如麦迪霉素、舒他西林等共442种(详见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
其中,西药有199种,按药品通用名称划分品种,中成药有243种,按药品名称和剂型划分品种。新增目录品种均纳入全省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范围,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按照国家及省新的药价管理规定,本着有利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列入管理的药品价格,通过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营销费用,加大对群众普遍认可的低价药和经典品牌药的扶持,促进优质廉价药的生产、使用,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