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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在2010年的时候,美国国会图书馆底下的版权局 (Copyright Office)认定针对苹果iPhone越狱的行为并不违法,并将此纳入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中,不过目前此项豁免将在今年内失效,因此EFF目前将极力争取重申此项豁免。
由于先前美国版权局在2010年间所公布的修订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即DMCA)中所提及针对苹果iPhone越狱行为的豁免条款将于今年内失效 (原本即非永久有效),一旦在相关条款正式失效后,一切针对苹果iPhone的越狱行为将会变成违法,苹果届时将有依据向使用者提出针对iOS设备破解的控诉。目前在DMCA条款认定越狱不违法之下,苹果仅能凭借系统更新才能阻止使用者针对iOS的越狱行为。
因此目前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希望聚集众人力量向版权局重申此项豁免条款,同时也希望能将进一步将相关条款扩及至平板设备,甚至于是针对电玩主机平台的越狱行为也希望能一并纳入相关条款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