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陕西榆林:新农合市级统筹让农民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0日 1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华网西安1月30日电(记者杨一苗)看病花钱少了,农民负担轻了,记者在陕西省榆林市采访了解到,这里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的新政策,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切实得到了实惠。

  今年82岁的榆林市榆阳区王玉良因患胃病进行了胃切除手术,在榆林市第一医院住院一个多月花费5.8万元,按新农合的新政策,他报销了4.27万元。榆林市第一医院合疗科工作人员袁永霞说,按照市级统筹前的补助政策,王玉良只能报销1.89万元,由于新政策提高了报销比例,扩大了药品报销范围,患者的自付部分大大减少。

  从2011年7月开始,榆林市新农合市级统筹正式启动。这一运行模式把以前分散在各县区的新农合基金加以整合,以市为单位实行筹资标准、补偿方案、组织管理、基金管理、监督服务、信息化管理的统一运行。新的运行模式提高了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像王玉良这样的老人在看病时,新农合报销的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此外还增加了《外出务工人员补偿办法》及《新农合大病救助补偿办法》等新内容。

  榆林市卫生局局长王存田告诉记者,榆林市去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比陕西省的筹资标准高出70元。标准的提高使保障水平得以提升,原来不予补偿的一些贵重药品被纳入补偿范围。乡镇卫生院针灸、中医汤剂、国家基本药物、孕产妇住院分娩等费用全部进行报销补偿,同时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大幅提高。乡镇卫生院由原来的75%提高到90%,县级医院由原来的65%提高到80%;封顶线由原来的每年每户3万元提高到每人5万元;针对当年自负费用达到和超过3万元的大病患者实行二次救助,最高可获补助20万元。

  绥德县义合镇后思家沟村村民郝青梅患有乳腺癌,先后在榆林、西安等地多家医院治疗,花费近30万元。郝青梅算了这样一笔账:按市级统筹前的标准,她只能获得3万元补助,但现在新农合为她报销了17.4万元。

  近年来榆林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日渐突出。榆林市南部的米脂、绥德、佳县等6个县由于资源稀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政拿不出多余的钱增加新农合投入,农民看病保障水平与北部几个县相比较低。

  王存田说,为保证新农合市级统筹能够顺利实施,在农民个人每年缴费30元不变的前提下,榆林市财政拿出了1亿多元配套资金,用于南部6县补贴,这样既解决了南北县区参合农民报付比例均等化的难题,同时又提高了合疗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使新农合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比例都得到大幅提高。

  榆林市新农合市级统筹制度运行半年多来,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全市共有120多万人次获得了新农合补助,受益率为45.3%,较2010年提高了7.3%。郝青梅说:“能报销这么多钱,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这个政策真的解决了老百姓最根本的问题。”

热词:

  • 补偿比例
  • 农民群众
  • 农民看病
  • 农民个人
  • 市级
  • 陕西榆林
  • 乡镇卫生院
  • 补偿范围
  • 患者
  • 外出务工人员补偿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