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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超市经理,一个是收银员,两个年轻女子合伙利用收现金不入账等方式,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侵吞公司营业款3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韩某二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五年六个月。
黄先生在西站附近开了北京永友恒恩商贸有限公司海淀上海华联超市。2009年5月,女青年张某到超市工作,从收银员干起,一年多的时间就当上了超市经理,负责管理财务和收银员。与此同时,女青年韩某也应聘到超市做收银员。去年4月初,黄先生对超市当天营业收入对账时,发现少了800余元,开始怀疑张某和韩某。
随后,黄先生用一个新手机号给张某发了短信,诈称自己知道她偷拿营业款的事。没想到,张某经此一诈,也不知道对方竟是老板,立即回信说可以分赃。第二天,黄先生直接找到张某,要求她退出侵吞的钱款。
张某供述说,她发现店里账目混乱,营业款多了少了老板也难以发现,便向收银员韩某提出偷拿营业款的计划。韩某同意了,并在每天收款过程中,采取收款不入账或收款后取消销售记录的方式截留营业款,两人一起平账分赃。至被抓时,张某已经拿了30余万元。但韩某表示,她只分到3万元左右。(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