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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出台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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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对财产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每一危险单位(即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财产保险公司在与关联企业进行再保险交易时,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再保险价格与条件,不得利用再保险转移利润,逃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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