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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正征求意见 QFII征税或进入倒计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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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悬而未决的对合格境外机头投资者(QFII)的征税问题或即将有定论出炉。

  昨日记者询问权威部门有关人士,据其透露,QFII 征税草案确实有,并在业内展开征求意见,但相关细节并未被透露。

  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意味着9年来围绕是否且怎样对QFII证券投资所得盈利征税的问题,将在近期有所突破。

  根据中国相关税收法规,QFII的税负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即所得税与营业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而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来源于对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相应税负的计算征缴,另一部分则对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但对于后一部分监管机关始终没有出台明确政策,说明是否应该征税。

  据了解,就QFII征税的问题,QFII机构和托管银行此前与监管机关沟通过多次,但一直停留在一个初级阶段。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草案也是应机构需求,给一个定论。

  事实上,在QFII目前面临的问题中,税收是最大的不确定性。一来是影响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尤其对于买方的QFII,对计算经营业绩有很大影响。

  二来根据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将利润汇出。但根据相关规定,QFII汇出利润需提供完税证明。而在对QFII在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与否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包括税务局在内的各地监管机关无统一政策可循。因此,不少QFII的利润汇出一拖再拖。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姚丹此前表示:“目前十家QFII里有超过五家都要求确定税收问题。长期的不确定给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都带来很大困难。”

  一位QFII机构的负责人则表示,在QFII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钱拿出去容易,再进来就难了,因此大家只要不是急需,都暂将利润留在境内继续投资。

  此外,不仅对QFII买卖股票所赚取的差价是否应征所得税是个问题,如何征收、如何监管在业界都有多种看法。

  如果征收此类所得税,即为俗称的“资本利得税”,这是目前A股对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国内证券投资基金、自然人免征的部分;但对已经享受了免征营业税的QFII,“资本利得税”征与不征,实际又取决于中国与其他各国的税收协定;具体如何征收,涉及税率高低、损失能否抵扣、交易多大数量的股票要交税等诸多敏感地带。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共有112家QFII获批,获得共计216.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潘圣韬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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