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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是公司财务,元旦三天假都在公司加班进行财务审计,在查核业务招待费用时,小刘发现凭证簿中有不少面值为100元的定额发票色泽异常,纸张薄脆,通过广州地税发票查询电话12366-3查询后都提示无法进行识别。4日是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小刘抱着贴有百元定额发票的数本凭证,到地税局前台去找自己的税管员,税管员刚听小刘说完情况,凭证簿都没打开,就肯定地告诉小刘,这些百元定额发票都是假票,不能用来入帐,需要将相关费用全部剔除出来。
税管员告诉小刘,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停止使用100元面额<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广州市范围内停止使用100元面额《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已领购此类定额发票而在上述时点未开具完毕的纳税人,应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空白发票缴销手续。由于小刘平时埋头工作,基本不留意报刊新闻,平时登陆地税网站又只是点击报税,并未过多地花费时间浏览网站的税务新闻和税局公告等信息,导致未能及时掌握百元定额发票停止使用的通知和公告。无奈之下,小刘只能按规定,对收到虚假的百元定额发票对应的费用做纳税调增,重新计算补缴相应费用应缴的税收,同时对于公司遭受的这不小的经济损失,小刘个人也要面临公司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