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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伊始,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举办了全国环境应急管理专项培训班,拉开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序幕。
面对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环境应急管理被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记者日前就如何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如何实现“十二五”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目标等问题,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
记者:为什么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田为勇:当前,环境安全面临严峻威胁和挑战,这是因为我国重化工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能源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行业企业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比较突出。
另一方面,我国生态系统脆弱,环境容量有限,随着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的破坏性释放,突发环境事件集中暴发。
此外,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也呈上升趋势。在2011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由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分别占48.1%和14.2%,是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
另外,企业违法排污和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固体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也越来越突出。
记者:2011年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情况是怎样的?
田为勇:2011年各地共依法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42起,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106起,较上年减少32%,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1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1起。特别是安徽怀宁、浙江德清、广东紫金、湖南衡阳血铅超标事件,豫鲁交界徒骇河水污染事件、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浙江杭州苕溪饮用水水源水质异常事件等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地方政府进行了妥善处置,督促落实了整改措施,保障了环境安全。
同时,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督促各地政府对所有重大和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深入调查,对部分地方实施“区域限批”,对95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部分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2011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田为勇:2011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完成了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验收工作。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三大类43510家企业的环境风险底数,建立了数据库。组织中国环科院提出了210种环境风险物质名录、企业和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对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和全国环境风险状况做出了总体评价。还完成了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沿海地区1239家企业。基本摸清了陆源溢油风险,查找了安全隐患,提出了对策措施。此外,还推进了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启动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点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三是推进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四是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五是积极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六是推进应急指挥系统与平台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主体开发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逐步实现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报告、案例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将为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安部消防局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交流会,重点推动了环保与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同时继续深化环保与安监、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并推进流域区域联动。
同时,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组织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开展黄金采选业突发重金属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环境应急演练,各省(区、市)均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另一方面,“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为民、惠民、便民作用明显增强。2011年,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共接听群众电话和网络咨询所反映的问题18913次,受理1281件,办结1236件,结案率约为96%,较好地履行了“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工作要求。
我们还在中国环境报开辟了《接热线查违法听民声保民情》专栏,每月刊登群众举报投诉办理情况动态。同时对34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
记者: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田为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单纯被动应付,发展到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评估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现在,又提出了全面推进现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新理念,这表明,我们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正随着相关工作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提高。
全面建设现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就是要实现环境应急管理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努力形成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主要标志是指挥体制一体化、风险管控科学化、处置救援专业化、应急保障规范化。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国家环境安全。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环境应急能力极大提升,应急管理机构实现省市覆盖,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态势基本遏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事件对群众健康和生态的损害。
记者:今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田为勇:今年重点是做好4件大事:以环境应急管理实践活动为载体,丰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理论体系;以机构编制改革为契机,理顺调整体制机制;以环境风险防范为龙头,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环保举报热线为窗口,构建以人为本、公众监督的社会行动体系。
今年,我们重点要在实施环境风险评价制度、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应急联动机制和“12369”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
实施环境风险评价制度,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行环境风险评估审核制度,以环境风险评估为主要抓手,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从源头上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在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方面,紧密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研究制订《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意见》,对重点地区和敏感区域划定区域环境风险红线,实施红线控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发展空间布局。
今年,拟选择环渤海、北部湾地区城市先期开展试点。
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面,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修订工作,制订出台《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评审指南》和《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要求,先期组织开展化工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评审和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在处置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同步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提出事件调查处理意见的重要依据,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协调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各地要同步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尽快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能力。
在拓展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方面,加强与发展改革、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实施全过程、全领域、全要素环境风险管理。巩固健全环保与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援等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今年,将选择石油化工企业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开展国家级区域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
此外,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力争在省、地市两级和部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县设立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行政机构。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好理论指导、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依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骨干企业,采取专业化和社会化保障方式,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研究制订“十二五”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专项规划,重点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处置、防护和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