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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继对新华社记者独家开放新股发行审核全程之后,证监会1日正式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以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据介绍,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问核、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等十个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通过双人审核、集体决策的机制确保对每一个发行申请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证监会自1日起将申请IPO企业的预披露时间由原来的发审会前5天提前到了初审会之前,大约为发审会前30天左右,并在其网站上披露了在审企业名单。
根据网站公开的信息,发行部共有295家企业在审理当中,分为初审中、反馈意见落实中、已经预披露等三种类型,另有俏江南等4家企业终止审查;创业板部共有220家企业在审核当中,分为初审中、反馈意见落实中、已经预披露、中止审查等四种类型,其中30家企业中止审查,另外还有5家企业终止审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此次流程公开使证监会的审核工作也接受监督和约束,通过双向公开使发行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督促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审核人员勤勉尽责,也使所有拟上市企业都能共同倡导公开理念。
该负责人说,未来将努力做到一经受理就把企业招股说明书的申报稿预披露,这样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更高,督促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证监会也可以从帮助中介机构改材料的繁重工作中脱身出来,更多地专注于风险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