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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审核流程进一步简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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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证监会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次申请是A股市场第一单作为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一个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由证监会重组委审核并出具一个行政许可决定的非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并上市的申请。

  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有7单非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申请。在以往的操作实践中,此类申请由证监会发行部审核发行股份,由上市部审核吸收合并,发审委和重组委均审议通过后,分别出具两个行政许可决定。这种操作实践审核环节较多,且分别核准会造成行政许可的不确定性,增加了行政许可相对人的成本。

  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便民、高效”原则,证监会本次审核广汽集团吸收合并广汽长丰并上市的申请中,对以往的操作方式进行了调整,按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一个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审核。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此类非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A股上市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申请,都将简化为一个行政许可,由一个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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