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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POS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0: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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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201204期封面

  疯狂的POS机

  被贩卖的POS机

  一些“关系硬的人”可以在1个月里注册十几个公司,同时申请相当数量的POS机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米艾尼、特约撰稿李论 | 厦门报道

  本组报道主要采访对象

  (按照在文中出现顺序):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区分局民警陈远志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卫东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王爱梅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岛城城乡接合部一条满是烟酒摊和服装店的街巷。街角的一间小店其貌不扬。从外观上看,这是一间在厦门最常见的路边铺面,四五十平方米大小,装潢精美,有两名店员。

  与众不同的是,每到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周围店铺大多顾客稀落,这家毫不起眼的服装店却是人头攒动。大多数生意在更早的时候已经完成联络。30多岁的店主对于熟人介绍的新客户,都会谨慎地查问,除了问介绍人是谁,还会问到对方的工作等等。

  然后,过了早上10点,客户会像普通购物者一样进入店内。知道客户的兴趣不在这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上,店员会把他们带进角落的更衣室。

  不到一平方米的更衣室有一道暗门。

  暗门直通服装店二楼。平时很少在店里见到的店主,其实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办公。他的办公桌上摆满了POS机,每月流水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我们跟踪了几周,终于确定这是一个信用卡非法套现点。收取0.8%到2%的手续费,这是这一行普遍的收费标准。”翔安区公安分局民警陈远志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们在这间狭窄的房间里,找到了满满几抽屉信用卡,800多张刷卡后的签购单以及3万多元现金。此外,还有60个不同银行的U盾。

  在2011年代号为“飓风”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厦门警方查获了34个类似的非法套现网点。警方估计,这个隐匿的市场高峰时有70亿元资金往来流动。

  看似平静、简单的信用卡套现又与高利贷、诈骗纠缠在一起。在这个庞大的链条中,POS机成为最为重要的一环。仅在“飓风”中查获的非法套现团伙使用的POS机就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个商家。

  警方认为,目前查获的信用卡非法套现团伙以及POS机贩卖网络只是冰山一角。而目前在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中,银行卡犯罪案件约占比五分之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对《瞭望东方周刊》坦言,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银行卡类犯罪的重点案件之一,也是侦办难度较大的案件类型。“公安机关已经成为最后一道防线。不把源头堵住,这个低成本、高利润的行业不断会有人以身试法。”

  隐匿的资金流转站

  与位于岛外的翔安区不同,厦门岛内湖里区的信用卡非法套现“刷卡公司”更多,手段也更“先进”。

  用于刷卡的POS机和付钱的房间往往分属两套不同的住房。套现者先在POS机上刷卡,然后到另外一个房间登记自己的借记卡,由“刷卡公司”转账,完成“无现金交易”。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抢劫,同时也可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即便我们逮到负责套现的人,缴获不了非法套现的POS机和收款条,也很难定罪。”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卫东告诉本刊记者。

  套现者一般会在媒体上找到“无抵押贷款”或者“信用卡理财”的广告,这些都是“刷卡公司”的广告。其实,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套现、厦门”,也能非常直接地找到这些公司。这些网站看起来都十分正规。警方表示,2009年信用卡非法套现入刑后,“刷卡公司”更加注重隐秘而有效的宣传方式。

  “职业刷卡人多数选择在上午交易,并且尽量在公共场合,主要是怕遇到抢劫。一般第一次交易,都会选在麦当劳或者公共汽车站这种地方碰头,觉得没有可疑之处,才会被带去刷卡。”陈志远说。

  据民警归纳整理,“刷卡公司”一般都在市中心不显眼的居民楼里,“我们抓到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夏华路老的公寓楼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从门口看和普通住家别无二致,门口还喜洋洋地倒贴着‘福’字。”就是在这样一套房子里,每天都有数百万元资金通过POS机往来。

  事实上,在“飓风”中落网的45名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年纪大的不行,这种犯罪需要较高的智商。在厦门做得规模比较大的人,都是行业内‘信誉’很好的。”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王爱梅说。

  根据民警的描述,比较大的“刷卡公司”也不过四五个人,且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购买POS机、寻找客源。几个相当于小工的人,一个接待客户,一个刷卡、对账,一个负责把签购单整理打包。小规模的公司只有一两人。

  不过,黄卫东认为这些“刷卡公司”只是整个链条的终端,“这些POS机的提供者,才是一个更庞大、更专业的群体。”

  神秘的“上线”

  在为期三个多月的专项打击过程中,厦门警方一共收缴了52台POS机,基本来自厦门以外。

  “在厦门本地,商户向银行申请POS机,银行都会来实地考察。因为非法套现是虚构的商品交易,银行在发送和接收POS机信息的时候,申请POS机的商家必须提供消费纪录。”黄卫东说,像厦门这样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本地银联监管比较到位,一旦出现虚假交易或者可疑交易,银联系统会报警或者锁卡,也会追踪商户信息。

  在厦门被收缴的用于非法套现POS 机来自江西、广西、安徽、河北、内蒙古等地。

  根据王爱梅梳理分析,操纵这些POS机贩卖网络的人多来自两广地区和安徽,“他们也是做一行专一行,对各地信息都比较敏感。哪里的银行正在推广信用卡和POS机业务,他们都知道,还会专门跑过去。”

  POS机贩卖链条的源头是各地与银行有一定关系的人。他们专门收集身份证,到银行申请POS机然后转手给POS机批发商。根据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讲述,一些“关系硬的人”可以在一个月内注册十几家公司,同时申请相当数量的POS机。这里一方面有人伪造工商档案等申请材料,也有利用合法商家名义通过正规渠道申请成功。

  “要看申请POS机的人的能力,‘能力强、关系硬’的就能申请到高额度的POS机,申请POS机的额度和申请公司性质和规模有关系,像国美、家乐福这样的大型商业机构,一般都可以申请到很高刷卡额度的POS机。”王爱梅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但是这种正规商店的POS机管理比较严格,很少流入POS机贩卖网络。在非法套现市场中最常见的是建材类公司的POS机,额度通常也比较高,但也价格不菲。”

  比较关键的是不同POS机手续费的标准。有的机器可以达到每笔50元,有的是每笔30元,“50块钱手续费这种机子一般卖得很便宜,拿它来做专业套现的人不多,成本太高。不同银行申请的POS机,手续费不同。这是POS机市场价格差异的原因之一。”王爱梅解释说。

  “而且,交易中的‘上线’都会尽量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黄卫东说。

  在最后的买家那里,一台POS机的价格一般在4万元左右,不会超过6万元。很多时候,一台POS机会被转手几次。

  “做这一行的,机子都是换着用,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免得被公安机关发现。而且任何人都不会让自己手里的机子空着,经常把空机子租给别人,按刷卡金额抽成来收费,有时候这个环节每一笔只能挣0.1%至0.2%,但是积少成多。”王爱梅解释说。

  有的POS机可以半年就刷出上千万,也有的刷过几次就被银行停掉。由于银行系统的监控日益严格,很多人开始选择租用POS机,频繁更换机器防止被发现。

  一旦采用这种方式,“刷卡公司”和POS机就要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因为银行把钱支付到POS机机主的账户上,然后才能返回给“刷卡公司”。

  POS机机主抽成的比例一般是每笔百分之零点几,但刷卡次数很多,金额每月一结,机主扣下手续费后转给“刷卡公司”。

  很多POS机机主都主动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然而除了手机,其他信息都是假的。

  长途车上的包袱

  “刷卡公司”也会遭遇“黑吃黑”的情况。王爱梅曾经办理过一个案子:有个人租了一台POS机用于非法套现,结果对方在刷了一大笔钱后却迟迟不把钱返回给他。他只知道机主是个河南人。他跑到河南也没有结果,情急之下只好报警。最后两人都被处理。“这是这行的主要风险之一。”

  “刷卡公司”和真实的POS机机主还有一个重要交易环节,就是需要把刷卡后的签购单送回给POS机机主。

  “发生刷卡交易以后,银行会定期要求申请POS机的商户提供签购单,所以必须把这些单子寄回POS机机主,以应付银行检查。”王爱梅说。

  根据她的了解,大部分“刷卡公司”都是花钱委托大巴司机把成包的签购单带到POS机主所在地的长途客运站,机主再凭着自己的电话号码去客运站找司机领东西。

  为了降低银行发现POS机异地交易的情况,这一行出现了一个专门的职业:POS机解码人。

  因为POS机必须与固定电话连接在一起,通过电话线传输信号。所以银行监控POS机是否异地使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这些固定电话的号码。

  然而,这些专业解码人通过安装解码器,可以使在全国任何地方使用的POS机都向银行发回同一个号码,就是最初申请机器时的报装号码。

  为了应对银行日益严格的监控,“刷卡公司”已经由拥有几台POS机到必须存在几十台不同银行的机器,结果这又导致POS机市场需求的大大增加。“我们这次专项打击行动最后查出的涉案金额达到十几亿人民币。更重要的是,我们对于整个买卖POS机的链条进行侦查。事实上,公安机关跨地区办案难度仍然很大,因此银行和相关机构对本地POS机的监管非常重要。”黄卫东说。

  疯狂的POS机

  事实上,一家“刷卡公司”用100万资金就可以开张,“就能应付资金周转。一天的保底额是20万元,不然无法回收成本。一个月刷出1000万,他们就能赚到15万,只是一间屋子、几台POS机的成本。”王爱梅说。

  而按照现行法律,非法套现1000万以上者,才会被判处5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

  从“飓风”行动落网的犯罪嫌疑人来看,一部分有从商经历,也有人曾从事IT行业。另外一部分人与当地的高利贷集团存在联系。非法套现的一个原则就是要保证手续费低于当地的高利贷利率,很多高利贷集团也经营非法套现生意。

  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很讲求信誉”的圈子,套现者与“刷卡公司”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很多人把信用卡寄存在“刷卡公司”,根本不拿回来。

  另外一些比较大的“刷卡公司”还提供“一条龙”服务:如果有人需要大笔资金,他们就找身份证申请信用卡,提供刷卡,对方只需支付每月的手续费。这与高利贷已经没有实质区别。

  而一些高利贷集团则专门利用信用卡套现获取资金。比如“刷卡公司”自己找身份证申请信用卡,或者向持卡人借一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这张卡有57天免息期。

  第一月“刷卡公司”把10万元都用POS机套现,银行收取100元左右的手续费。然后用这10万元放高利贷。到第57天,再还上这10万元。这样用100元占用10万元资金近2个月。而高利贷的月息如果是3%,两个月利息6000元。每个月即使付给卡的所有者2000元,还是存在巨大利润。

  一名犯罪嫌疑人用这种方法半年赚了40多万元。

  显然这些“刷卡公司”和本地的高利贷集团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候他们干脆自己放贷,有时候帮助高利贷集团筹款解决手头的资金困难。虽然办案民警目前还没有直接找到他们和本地涉黑组织的联系,但是寻求保护、防止“黑吃黑”十分正常。

  据公安机关了解,最早发现用信用卡“周转”资金好处的,其实是银行内部人员,“他们最早发现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套现,拿这笔钱炒股等等,慢慢社会上才有了套现的生意。”

  黄卫东强调,银行必须加强对POS机和信用卡申请者的审查,“信用卡非法套现,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所有的环节都失守,非法套现才能完成。”

  他说:“目前据了解,在严厉打击后厦门非法套现的人虽然少了,但‘套现公司’的手续费也普遍提高了。因为仍然有POS机从全国各地源源不断地流向厦门,极难做到根除。”

  “POS机流转使用已形成庞大产业链”

  --- 专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发案数量最多的是合同诈骗案件、造假案件和银行卡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米艾尼 | 厦门报道

  2011年,中国银联卡发卡量超过28亿张,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突破了40%。随之一同上升的,还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根据公安部“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公报,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相关案件2.4万余起,共抓获银行卡犯罪往年逃犯927人。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种类,银行卡犯罪为何会在短期内迅速增长,遏制此类犯罪的途径何在?就上述问题,《瞭望东方周刊》日前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进行了独家专访。

  到2011年,公安部经侦局已经连续4年对银行卡犯罪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遏制银行卡犯罪高发的趋势。此次为期10个月的“天网”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伪卡类、套现类和涉网类等主观恶意程度高、涉案金额大的银行卡犯罪案件。

  “全国至少有数以万计的人参与银行卡的伪造、盗刷、非法套现等违法活动。面对这样庞大的犯罪群体和日益激增的银行卡犯罪案件,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说,打击银行卡犯罪一刻都不能松懈。”张涛说。

  银行卡犯罪数量居高不下

  《瞭望东方周刊》:目前银行卡犯罪的整体情况如何?

  张涛: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发案数量最多的是合同诈骗案件、造假案件和银行卡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其中银行卡案件每年立案已达2万多起。按罪名划分,又分为银行卡诈骗、非法经营、妨碍信用卡管理等几种罪名。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银行卡犯罪主要有哪些形式?

  张涛:银行卡犯罪,主要围绕着真卡、伪卡和机具展开的。这三者环环相套。真卡是指骗取真卡、洗钱、恶意透支等,伪卡就是伪造银行卡,机具主要指利用POS机和ATM机窃取卡信息、变现、套现等。

  《瞭望东方周刊》:看起来,POS机在银行卡犯罪里已经成为一个关键环节?

  张涛:POS机在整个犯罪环节中是很重要的一环。现在有人专门成立公司来骗取银行发放POS机,有人专门倒卖POS机,同时也有人买POS机套现。

  2009年12月15日,我们国家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银行卡套现犯罪纳入刑事犯罪的打击范畴,使这类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新的作案手法层出不穷。

  利用POS机实施犯罪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持卡人与POS机主勾结,名义上买了东西,但实际上没买,刷卡套现成功后各自分成。另外一种是POS机主不知道持卡人手里的是伪卡,持卡人在POS机商户那里买东西,然后通过其他方式再变现。

  POS机的流转和使用已经形成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其中有的人专门是申请POS机的,有的人是批发POS机的,有的人负责零售,还有的人专门负责POS机解码。

  出现专业化分工

  《瞭望东方周刊》:银行卡发行量的增大,使这种犯罪活动的收益越来越大?

  张涛: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与银行卡犯罪增多有联系,不过也不是因果关系。但在快速激增的银行卡数字背后,必然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随着银行卡犯罪的发展变化,已呈现出“一条龙”产业化的犯罪链条,我们2011年成功破获一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

  这个团伙收购别人的身份证,然后找一些妇女拿着这些身份证去银行申办银行卡。之所以找妇女,是因为银行对她们往往放松警惕。最多的时候他组织了40多人去分头办卡。

  这个团伙会给这些妇女编组,包住宿费和车费等等,骗领成功后,他再从妇女手中购回。这些收购款就是妇女们的报酬,然后,他再出售出去。带U盾的卡一般可以卖到300元到500元一张,不带的卖到100元到200元。根据团伙首犯交代,一共卖出了2万多张银行卡。

  这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只要需求存在,即便一批人被抓起来,其他人很快就可以再编织起来。

  《瞭望东方周刊》:在这些环节中,谁对银行卡犯罪预防起到决定性作用?

  张涛:第一关当然是银行。这种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宣传应该从银行柜台开始,无论是办卡还是申领POS机,都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程序。比如,办卡信息核对环节,如果他人代办,电话核对等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银行规章制度的落实、事后的追踪、现场访问等等一系列环节都能够预防犯罪。

  除了银行,老百姓自己也是一道重要防线。人们自己不注意泄露了身份信息,持卡人设置的密码又太简单,犯罪分子如果获取了他的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猜测就可破译密码。

  《瞭望东方周刊》:和国外相比,我国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情况如何?

  张涛:现在这方面在国外情况也比较严重,但是国外普遍采取的是上保险的办法,银行可以上保险,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我们国家,如果持卡人被盗刷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用密码来消费的。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赔偿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持卡人用签名来消费的,如果被别人盗刷并能证明非本人消费的,银行负责赔付。

  追讨是比较困难的。最后把犯罪分子抓住了,有明确的赃款去向还好,如果找不到罪犯,或者他已经把钱挥霍了,就很难追回来。

  《瞭望东方周刊》:银行卡案件破获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张涛:银行卡案件普遍是流窜作案,点多、线长,单笔金额少,破案成本高。

  在这个犯罪链条上,各个环节之间都是松散的犯罪团伙。我们过去的传统经验就是抓住了一家,就能顺藤摸瓜,现在不行了。他们都是通过网络联系,下线不了解上线的真实信息,而且联系方式也经常更换。这种犯罪团伙大多以地域为圈子,比如现在制作伪卡的人集中在江西、广西、广东等地的几个县,且往往多是同乡、亲戚。

  应深化合作机制

  《瞭望东方周刊》:但是更加严格用卡管理,似乎会对银行业有一些影响?

  张涛:现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银行一方面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银行卡类犯罪,但是又希望不要对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说透支,只有持卡人在授信透支后,银行才有利润可赚。但如果持卡人长期不还,又有可能造成损失。因此,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分寸,是银行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的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技术手段是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关键环节吗?

  张涛:目前,银行的计算机防范系统还是可靠的,其硬件和软件监控系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营,这个很重要,也很关键。

  从根本上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还是要坚持公安机关和银行联手行动。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警银携手,互动双赢”。在这个理念上,我们和银行要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来破解这个难题。但是现在的合作还没有形成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制,这是当前我们的努力方向。

  银行卡迷踪

  围绕一张小小的银行卡,会产生多少种犯罪类型?在“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侦办的诸多案件中,公安部筛选了10个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而其情节大多令人瞠目结舌。例如在湖北,一个团伙用5万多个身份证成功申办了数万张信用卡。在广州,一家小厂也伪造了近2万张信用卡。公安部经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银行卡犯罪也呈高发态势,犯罪的类型多样,手段翻新,呈现出智能化、职业化趋势。

  湖南衡阳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0年11月9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伙同蓝某窜至衡阳市工商银行江东支行,利用上线提供的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于2011年1月11日,将主犯魏某某、胡某某抓获归案,现场就收缴涉案信用卡8000余张、身份证5万余张。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负责提供二代身份证,交由下线胡某某、肖某某、蓝某等人到全国各地办理银行卡,下线办卡后再以每张60至80元卖给魏某某用于其他犯罪。

  广东广州伪造境外信用卡案

  2011年3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一起伪造银行卡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利用互联网联系广州某智能卡有限公司,并提供10张境外银行伪卡样板给该公司,要求该公司每种样板制作伪卡1500张,共计15000张。6月15日,在郭某等人进行伪卡交易时,公安机关将郭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大型冲床机器1台和电脑、磁条等作案工具一批,以及伪造的境外银行信用卡合计1.88万张,其中成品1.49万张。

  辽宁沈阳非法套现案

  2011年5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成功捣毁一个有组织、跨地区的特大非法套现团伙。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金额近40亿元,扣押用于作案的银行POS机45台。经查,自200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曲某从吉林通化、白山,辽宁铁岭、调兵山等地大量购进POS机并经解码后,窜至沈阳从事非法套现活动。随着套现业务的不断扩大,曲某积极发展“下线”,将POS机租赁给“下线”从事非法套现活动,每台机器每刷一笔套现业务收取30元“手续费”或按套现金额的0.6%提成。

  重庆非法套现案

  2011年9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开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现金支付卡为掩护进行非法套现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空白支付卡4.9万余张,现金支付卡485张,POS机6台,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经查,自2099年以来,周某某、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申办多台POS机,并在某商业银行购买空白渝商通联卡后,制作成附有价值的现金支付卡(面值5000到10000元不等)销售给信用卡持卡人,而后再以低于面值1.5%至2%的金额回购该现金支付卡,从而变相收取手续费,为他人非法套取卡内资金。

  新疆哈密非法套现案

  2011年3月11日,新疆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套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收缴作案用POS机49台,缴获涉案银行卡653张、他人身份证40张、笔记本电脑13台、手机34部,以及大量的假印章等作案工具。该案系职业犯罪团伙分工实施的特大非法套现案,团伙中有人专门负责申领POS机,有人专门负责解码,有人负责用解码后的POS机移机套现。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是新疆公安机关历年来侦破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银行卡犯罪案件。

  福建厦门“飓风行动”集中侦破非法套现案件

  2011年6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套现窝点集中统一行动(简称“飓风行动”),一举捣毁非法套现窝点3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POS机具52台、电脑36台、银行卡2473张、U盾308个及大量的签购单、账册等证据,涉及使用POS机商户100余家,涉案总金额高达10亿余元。

  黑龙江七台河特大系列信用卡诈骗案

  2011年9月1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特大系列信用卡诈骗案,摧毁了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首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流窜山西、山东、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等地,以洽谈废旧矿山设备采购为名,待受害人将预付款存入银行卡后,即将卡调包盗提资金。公安机关已查明该团伙作案21起,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浙江湖州“3.28”特大网络信用卡诈骗案

  2011年3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3.28”网络信用卡诈骗案。经查,以刘某、陈某某为首的两个网络信用卡诈骗团伙,采取相同作案手法,事先租好服务器、购买钓鱼程序和淘宝店白号或黑号,之后以网店出售畅销商品为诱饵,诱使网购顾客点击钓鱼网站,借机获取银行卡信息资料,再冒用信用卡进行交易,获取巨额非法所得。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网络QQ为联系手段,作案人员分布于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福建等10个省市,受害人数众多。

  上海信用卡诈骗案

  2011年3月至7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王某等人通过境外网站购买信用卡信息、制作伪卡实施诈骗的特大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王某、唐某等2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伪造信用卡7000余张以及制卡工具4套,捣毁制售伪卡窝点5个,发现专营境外信用卡信息的非法境外网站13个,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山东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1年9月27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利用他人名义冒领银行卡,骗取国家助学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90余万元。经查,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邱某某等人以与山东某技师学校合作办学为名,使用某集团员工的户籍证明,伪造学生档案和信息,先后从高密某银行骗领借记卡377张、骗领存折57张。之后,孙某某与邱某某等人以上述冒用的学生名义骗领国家拨付的助学金,涉案价值90余万元,非法获利48万元。

  (本刊记者米艾尼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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