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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 好政策需全民监督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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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新老经适房的区分办法和经适房上市出售的具体程序。现有政策有哪些重要方面应当注意?下面连线记者费磊。

  费磊:众所周知,我国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有人住的是保障房,开的是宝马车。有人甚至有几套保障房,严重损害社会公平,使保障房制度“叫好不叫座”。当前保障房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保障房能否保证质量低如期竣工;二、保障房分配退出机制能否保证基本公平。分配是否公平公正更是百姓关注的。寻求福利公平首先要减少寻租空间,而后建立全民监督体制。今后,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这四种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分配。新通过审核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如果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也将由住保部门回购。规定一经发布,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好评。

  北京出台这一规定,无疑为住房困难家庭有房住又上了一道保险,值得拍掌叫好,让人充满期待。全民监督首先要把申请者的资料公之于众。比如应明确公布入住人口中,有多少是公务员、有多少是低收入者等指标。信息透明是寻租的消毒剂,网上彻底公开可以降低官方的监管成本。越是高效公平,数据越是真实,越能体现税收法治原则下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杜绝数据注水,杜绝保障寻租,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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