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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日前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目前商贸业竞争秩序混乱,商品流通不畅、成本过高,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肠梗塞”。比如,超市卖场每卖出一盒10元的薯片,其中至少有3元装进自己的口袋,占了利润的6成,此外,还要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等“苛捐杂费”。其实,这种经营方式在零售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已经成为一种经营模式被无限复制,成为超市卖场攫取暴利的法宝。
垄断是造成暴利的祸首。受制于城市空间约束和管理需要,零售网点要在城市落户,就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准入成本”,受这些成本限制,散、小、弱的零售企业会被逐渐挤出,留存的大型超市卖场,便会逐渐掌控大多数生活必需品的销售渠道。对于上游供货企业来说,作为买家,超市享有买方市场背景下的强势地位。商品进店要先交进场费,上架销售后超市获得高分成,但货款却是滞后支付。在这种模式下,所售商品价格的高低对超市影响并不大,即使超市卖场间竞争激烈,超市也会把风险和成本进行转嫁。对于下游消费者,多数超市卖场现在都通过发放超市卡垄断顾客资源,持卡人只能前往某家超市消费,无形中被剥夺了自由选择权。
这种“终端暴利”的攫取方式,没有对商品注入任何新价值,却推高了交易成本,最终伤害的将是经济运行的质量。而“终端暴利”之所以存在,归根结底还在于管理体制的漏洞。国家应加强立法和监督执法,破除行业“潜规则”,限制终端零售企业的市场决定权,保护生产企业的利益,让市场回归公平正义。除此之外,还应加强规划引导,严防少数企业垄断市场,让市场呈现多主体、多业态竞争的健康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