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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2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农办获悉,2011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71元,比上年增加1768元,连续27年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首位。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扣除价格因素,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比上年加快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7年的2.49∶1降低至2.37∶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浙江人均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民收入差距缘何能连续2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缘何不断缩小?省农办相关负责人认为,农民收入多元化是一个重要原因。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统计数据表明,从收入来源看,去年我省农民通过就地创业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全年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878元,增长15.6%。
仙居县官路镇农民于东芬,利用义乌大市场发展来料加工业,目前已经在当地各加工点拥有100余台设备,为低收入农户提供近200个就业机会,形成日加工十几万双半成品袜子的生产规模,带动当地农户年增收200多万元。
休闲旅游业等创业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农家乐旅游村点2765个,经营农户1.2万户,直接从业人员10.17万人;全年直接营业收入70.5亿元,游客购物收入15亿元。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等政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也日益明显。2011年,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为5298元,比上年增长25%,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63.4%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及以上,而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人口已经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