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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课题。会议明确提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这是继资本市场先后被用于政府帮助国企解困、帮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以后,决策层第一次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制定的政策导向,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小微企业,是一个不同于中小企业的概念,目前对它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但不管如何理解,小微企业指的一般就是企业规模很小的企业。就从业人员这个指标来说,很多行业对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都是20人或10人以下,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样的微型企业都在政策支持的范围之内,都有了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呢?
按照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格局,将这种小微企业推上沪深两家证交所上市是无法想象的。一方面,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交易所开再大的口子,也难以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虽然渴求融资支持,但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目前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要求那样对它们实行相同的上市程序,动辄数亿的资金将是它们无法消化的,而如果按照它们的实际需要来融资,其为了少量的融资所付出的融资成本也是极不经济的,证券商仅仅是从收益角度考虑也是不可能承接这种业务的。很显然,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并不意味着利用现行沪深两家证交所这个格局,而是必须另辟蹊径。
就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说,它们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并且一般都只是在一个小范围的区域里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它们的融资规模通常很小,对有的企业来说,筹集100万元资金就能解决大问题,就没有必要硬塞给它1000万元。因此,小微企业的股票发行,没有必要像目前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那样在全国范围“撒网”,而是只要在其本地区范围发行即可。同时,它们发行的股票也没有必要进入证交所上市,而是应该在其本地区的证券公司或银行进行柜台交易。这样一说,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其实需要首先为小微企业搭建起“量身定做”的融资平台,用资本市场的术语来说,就是搭建一个店头交易的市场。
目前,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都集中于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这种单一化的市场格局方便了对市场的管理,但是却不能满足各种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事实上,不管什么类型企业都往两大交易所挤的现象,已经给市场带来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企业向全国范围发行股票,发行成本过高,而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只能依凭企业的自我包装,使造假上市的事情经常发生,同时企业的筹资很容易超过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造成社会资金的闲置。但是,如果小微企业只限定在本地区发行,企业就置身于一个“熟人社会”,造假很难轻易成功,企业任意抬高发行价也难以得到当地投资者的认可。因此,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实际上,股票市场的起源就是在“熟人社会”中进行的,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出现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也基本上是在“熟人社会”中展开。只是随着市场的扩大,股票发行渐渐成为一种面向全社会的活动,这种变化虽然催生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但同时也使股票发行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的约束,产生了“以钱生钱”的问题。推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必须注意克服这种倾向,让小微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股票发行得到切实有效的资金支持,而不是像目前中小板、创业板已经泛滥成灾的那样,股票上市只是给那些企业高管搭建起了抛股套现的平台,与建立这两个市场的初衷完全是南辕北辙。
设立店头交易市场,方便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需要的只是管理层有勇气对现在的市场格局进行改革。这种改革首先表现在必须放弃目前实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如果为了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而专门建立一个发审委,要求它们上北京进行公关,这对那些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实在是无能为力。目前,市场有一种呼吁改审核制为注册制的呼声,如果说这种呼吁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的话,那么,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上倒可以先走一步,这些企业只要在当地金融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即可在当地发行股票并且进入店头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