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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相关方面获知,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后的近8年间,我国共召回缺陷汽车500多万辆。8年前我国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约为10万~11万,如今这个数字降至六七万。但这8年间,我国汽车保有量翻了四五倍,由2003年的约2000万辆增至目前的近一亿辆。
当然,谁都会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低,不仅与汽车本身的安全有关。现在的道路越修越好,司机、公众的安全意识在提高,交管部门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等。这话都没错,但请您反过来设想一下:假使这500多万辆缺陷汽车没有被召回,还带着缺陷在路上跑,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要知道,在被召回的缺陷汽车中,有许多车辆正是存在刹车不灵、制动失控等致命缺陷的。
“汽车召回制度绝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昨日在电话里,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对记者说。
法制日报记者 韩乐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