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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汽车"三包"规定目前也在征求意见中,但是相比汽车召回,汽车"三包"似乎有更多的不易。汽车三包,简单的说,就是在"三包"期限内,汽车的包修、包换、包退。经过数次讨论、酝酿七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今年初很罕见地公布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汽车"三包"是一个让消费者、车企和销售商都有话说的问题,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蒋峻认为,对于"三包"需要做出更细的规定:
蒋峻:从汽车三包这个角度来说它肯定是一种进步,主要是汽车的三包税费的问题,国家最好有窗口一下能够办理掉,另外车如果退回来之后是不是修复了还能卖,这要有一个界定。
第一稿中,并不十分明确的责任归属,以及汽车发生质量问题"裁判"角色谁来充当等焦点问题在这一次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汽车专家贾新光:
贾新光:这个稿子依然还会有争议,但是第一轮的争议当中比较焦点的它都吸收进来了。原来争议比较大的谁来做裁决,现在讲的建立了专家库,也明确了哪些部门负责处理争议。
虽然新的征求意见稿做了不少的改动,但争议仍然存在。很多人认为三包责任不能仅仅由销售者承担,而应该由销售者和生产者共同承担。一直致力于汽车维权的张维云律师表示:
张维云:三包汽车责任是解决产品质量的一部分问题,单单写上销售者依法承担,以后我们的上位法无论是产品质量法还是侵权责任法,在体例上都是有矛盾的。
对于关键零部件和总成更换之后是否可以重新计算三包期的问题也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张维云律师表示:
张维云:整车三包期内主要轴承和系统更换的应该重新计算三包。这样对消费者将来就比较有利,在美国,在欧洲,对汽车的主要轴承和系统的三包期是必须要单独,它要高于整车的三包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