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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富药业(002019)2月6日晚间公告,3日公司与浙江万马集团电子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在临安市共同签署了《资产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向万马电子转让公司位于临安市太湖源镇青云村的宗地面积分别为19507平方米、36700平方米、3827平方米的三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上述宗地上的在建工程(简称标的资产)。万马电子将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公司1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资产转让的预付款。
公告显示,标的资产中三宗土地账面原值1858.03万元,累计摊销54.92万元,账面净值1803.10万元;在建工程账面原值1102.94万元,账面净值1102.94万元。标的资产合计账面净值2906.05万元。
此外,三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不含在建工程)为30万元/亩,此价格为净价格;在建工程的转让的净价格,由双方按以下原则确定:根据工程现状,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按决算金额确定,未竣工决算的工程由万马电子负责继续建设,已建工程量结合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联系单等相关因素,经第三方审计并由公司、万马电子和施工方确认同意的工程决算书结算。
此外,鑫富药业还发布公告称,公司曾于2008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为实施《全生物降解复合改性专用树脂及其制品试制》项目作前期准备,拟受让临安市太湖源工业功能区土地,以每亩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征用约160亩。截至2012年1月31日,公司已支付给临安市太湖源镇政府出让土地预付款2500万元,已取得60034平方米(约90.0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受让价格300元每平方米),其余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部分土地尚未出让给公司,太湖源镇政府多收公司土地款项698.98万元。2012年2月3日,公司与太湖源镇政府经平等、友好协商,签署了《协议书》,太湖源镇政府同意归还公司预付土地款698.98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共计1120.5万元人民币。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