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证监会回应上海冠华和龙洲运输预披露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云南信息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月8日,证监会就上海冠华、龙洲运输预披露不符合规定的报道,发布新闻答复,称2月1日前通过初审会的企业按原规定进行预披露,上海冠华、龙洲运输未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2012年2月1日前已通过初审会的企业仍按原有做法进行预先披露,即预先披露时间安排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披露。

  该负责人还表示,除上海冠华、龙洲运输外,属于此类情形的企业还有42家,其中主板(含中小板)29家,创业板13家。

热词:

  • 龙洲
  • 证监会
  • 冠华
  • 问题的通知
  • 发审委
  • 创业板
  • 主板
  • 信息披露
  • 上海
  • 会议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