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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对电煤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措施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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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2月10日电(记者丁文杰)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电煤价格,日前湖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是我国能源供应末端,去年以来,由于降雨减少造成水电出力不足,加上煤电体制性矛盾不断加剧,部分火电厂出现多发多亏情况,致使一些火电机组被迫关停,该省供电形势一度十分严峻。

  湖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临时价格干预政策包括:一是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协议,保质、保量购销电煤。

  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除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省政府依法设立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外,各地越权或擅自设立的附加在煤炭上征收的所有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取消。

  三是加强电煤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按月监测主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电煤结算价格、产量、合同兑现率、热值等情况。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湖南省物价局将对各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严肃查处擅自提高价格、以次充好、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煤炭、电力企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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