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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金陵董秘“被轮岗”一事或将水落石出。据上海金陵方面消息,2月12日,公司将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关于免去陈炳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专业人士指出,董事会对董秘职务具备“生杀予夺”大权。这就意味着,上海金陵的现任董秘陈炳良可能由“被轮岗”的遭遇进而沦为“被卸任”。
事件缘起于上海仪电旗下四家上市公司——上海金陵、飞乐音响、飞乐股份、广电电子的董事会秘书“大换班”,即外界所谓的“轮岗”。对此,上海金陵的董秘陈炳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轮岗实际上是仪电控股部分领导蓄意打击报复。
媒体报道称,为反对“轮岗”,陈炳良曾三次上书上海证监局。而上海证监局在约谈上海金陵董事长毛辰之后,上交所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本次拟解聘尚在任职期内的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上海金陵则回函称,“此次对于陈炳良的职务变动是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过程中正常的人事调动,陈炳良先生因工作变动,故提议免去其公司董秘职务。”
昨天,上海金陵证券部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陈炳良仍在任期内,工作状态正常。但公司将于12日上午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免去陈炳良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随后,记者多次拨打陈炳良手机,但对方均未接听。
昨天,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洪明接受采访时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秘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该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本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而《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张洪明指出,因相关法规并未就“充分的理由”做出详解,因此,若非陈炳良向上级监管部门做出有效的申诉,一旦周日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陈炳良将“被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