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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继续执行住房限售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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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2月16日电(记者叶锋)记者16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日前已调整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根据新标准,普通住房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另据介绍,今年上海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住房限售等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上海目前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即“内环线以内的低于245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98万元/套”。经过此次调整,上海普通住房的总价门槛明显降低。

  据介绍,上海按照二环三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套均总价、容积率和面积标准确定普通住房标准,此次调整的是其中的价格标准。除价格标准外,上海普通住房应满足的标准还包括: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根据现行政策,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一些税收优惠。一是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减半后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二是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按照规定缴纳税收。

  据介绍,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上海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外环外,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达到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优惠政策。

  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海现行普通住房标准实施至今已过三年,房价、物价都已发生较大变化,普通住房占比下降,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在交易环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并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今年上海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继续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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