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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月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继续执行限售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07: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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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16日联合发布调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该标准自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与2008年制定的旧标准对比显示,仅就价格而言,内环线以内套总价提高8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提高6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提高62万元/套。

  在新标准下,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面积标准、层高标准、成交价格标准。具体包括: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指出,目前上海的普通商品房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已不适合楼市的实际情况。

  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上海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继续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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