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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对于解决中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影响。2月16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解读了该《意见》,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确立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胡四一表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当前中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四项制度”包括:一、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四、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目标
那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底严格在什么地方?
针对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胡四一解释说,所谓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际上是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目标,它体现在“三条红线”上。“三条红线”实际上是我们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底线,一旦突破这样的底线,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受损,生态环境就要受到严重的影响。具体来讲,它的“严”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管理目标更加清晰。二是制度体系更加严密。三是管理措施更加严格。四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