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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减免“税控费” 企业每年受惠3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1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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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昌2月19日电(记者甘泉)为减轻企业税负负担,江西省日前出台相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和维护增值税税控系统费用可全额抵减增值税税额。江西省国税局估算,受惠于此项政策,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100万元。

  从本月起,凡2011年12月1日以后,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生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都可凭相关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还可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所谓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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