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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2月20日在北京发布的《法治蓝皮书》表示,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公职人员中的“裸官”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禁止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
蓝皮书所说的裸官主要是指将配偶子女乃至资产都移民或转移到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少数“裸官”贪污腐败,案发后逃亡境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事前已将配偶和子女移民海外、资产转移出境,即便公职人员本人受到惩处,其配偶和子女仍然能够享受其非法所得。
据中新社消息,蓝皮书认为,“裸官”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具有潜在危害。一些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其配偶和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将影响中国的政治和政府决策。不是所有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的公职人员都有腐败问题,但“裸官”是贪腐的高危人群。现行制度制裁乏力,“裸官”尚不完全是公职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蓝皮书建议加强对“裸官”的监管:完善立法,制定统一可操作的高位阶公职人员行为准则,规制“裸官”行为;建立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开制度,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国外的情况也应当公开。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