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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证监会已对时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叶志刚操纵市场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叶志刚违法所得325787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
经查,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期间,在海通证券研究所将叶志刚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发送客户前,叶志刚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账户,多次买入研究报告所推荐的多只股票,并在研究报告发送后卖出获利。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叶志刚的上述违法行为是由其前女友举报的。
同时,上述负责人还通报,证监会已对曹伟娟、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共同持有“*ST光华”股票达到该公司已发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案做出行政处罚。证监会决定,对曹伟娟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惠丰化纤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