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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操纵市场受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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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今日对时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叶志刚操纵市场案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监管部门处罚的首起证券从业人员以“抢帽子”方式操纵市场案。

  经查,叶志刚曾为海通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职责是从事机械行业研究,撰写研究报告。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间,叶志刚将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发送客户前,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亲属证券账户,多次买入研究报告所推荐的“G机电”、“厦工股份”等12只股票,并在研究报告发送后卖出该种股票,从中获利。证监会认为,叶志刚的行为已构成《证券法》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之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2.6万余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抢帽子”等操纵市场行为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尤其是行业分析师应以本案警示自身,在从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诚信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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