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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外经贸厅消息称,据商务部按验资口径统计,2011年全年该省共新批台资394项;合同台资13.9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实际到资14.77亿美元,同比增长55.6%。
据统计,去年福建省实际利用台资仅次于江苏、辽宁,居大陆第三,居第四至六位分别是广东、浙江、上海。
今年2月1日起,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2月3日,福建瑞阳贸易等3家公司成为首批直接登记的台资企业。此后,凡台资企业产业项目属于鼓励类、允许类的,可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平潭县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最快当天就能领取营业执照。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