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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知表明:商品房"降价补差"难获法律支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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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存款准备金率本周再次下调,但是在限购、限贷政策仍未松绑的情况下,楼市的形势仍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由房价回落引起的交易纠纷更加常见。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一纸通知表明,“房闹”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房地产纠纷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促进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贯彻落实。要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所谓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的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

  而“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在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林律师看来,严格适用就是基本不用的意思。因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变化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合同,有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可能,但由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显然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为价格的变化是由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

  “降价补差”更难获支持

  昨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及部分购房者后了解到,对上述通知,大多人持赞同态度。

  2011年10月之后,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地产市场开始下行,少数楼盘因此调整了价格策略。

  不过,多数榕城购房者的看法是,榕城目前房价确实有下调,但是,一方面,调价的楼盘多数是“半遮半掩”;另一方面,楼市整体下调力度达不到多数人的预期。许多楼盘之所以扛着不降价,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怕惹怒早期以更高价格购房的业主。

  实际上,从去年底至今,榕城房产市场上已经发生了多起“房闹”事件。如在闽侯上街,一楼盘降价后,就有部分冲动的业主打砸售楼部。有的买家还以此为借口,要求开发企业补降价后的差价,否则拒绝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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